惠州市恒通发泡胶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聚苯乙烯泡沫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第48号公告)等相关规定,结合建设项目特点,现将“惠州市恒通发泡胶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聚苯乙烯泡沫板改扩建项目”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州市恒通发泡胶有限公司年产1800吨聚苯乙烯泡沫板改扩建项目 (2)建设地点: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 (3)项目性质:改扩建项目 (4)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 (5)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在原有厂房及设备的基础上,通过新增设备和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改造,扩建至年产1800吨聚苯乙烯泡沫板。本项目占地面积7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4427平方米,主要生产设备为泡塑机、烘干房、10t锅炉等。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市恒通发泡胶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23516856 联系地址: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惠州市恒通发泡胶有限公司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游工 联系电话:020-84125010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中168号海洋石油大厦10楼 电子邮箱:425535441@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征求公众对本项目建设中的环境保护问题的相关意见。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保护问题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公众意见表的收件地址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3823516856 地址:惠阳区新圩镇南坑村惠州市恒通发泡胶有限公司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与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5日 公众意见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