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延长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共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要求,现将“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延长段项目”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并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延长段项目 项目地点:惠州市大亚湾区 项目概况:惠州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于2016年建成,2017年投入运营,设计污水排放能力为3800m³/h,目前管线排放水量约为33600m³/d(1400m³/h)。随着石化区内重大项目建设,污水排海需求进一步加大,初步预计至2027年底将达91488m³/d。为减少污水排放对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广东省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周边保护区的影响,拟将大亚湾石化区第二条污水排海管线排污口外移至大亚湾水产资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及广东省惠东海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带之外。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石化区滨海大道5号 联系电话:0752-5599230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孟工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南362号达镖国际中心1215室 联系电话:020-84125010 电子邮箱:646062459@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EHdpHRtvDDy458k25BbbHQ 提取码:hj35 五、提交公众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或建议,可填写上述“公众意见表”,并将原件以信函、快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以便建设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采纳落实。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即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环保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