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沙白石村至高栏村排洪渠硬底化工程及铜牛钉污水管网连接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777号(敦煌大厦)3楼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计划编号:440404-2021-02174 2.项目编号:ZHYD2021-012GC 3.项目名称:沙白石村至高栏村排洪渠硬底化工程及铜牛钉污水管网连接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预算价暂定为1814538.48元(含暂列金额64003.33元) 6.采购需求: 合同包1(沙白石村至高栏村排洪渠硬底化工程及铜牛钉污水管网连接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暂定为1814538.48元(含暂列金额64003.33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 1-1 市政工程施工 沙白石村至高栏村排洪渠硬底化工程及铜牛钉污水管网连接工程 1(项) 详见磋商 文件 1814538.48 100.00% 7.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①采购内容基本情况:沙白石村至高栏村排洪渠硬底化工程及铜牛钉污水管网连接工程,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②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③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④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⑤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8.工期:总工期天数(日历天):90个日历天内完工并通过验收【60个日历天内完工(完成施工图及招标清单内所有工程量),完工后30个日历天内需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响应文件中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响应文件中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自然人参加磋商的提供银行流水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响应文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税票)、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则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新成立单位在依法允许不办理期限的可不提供。 5)供应商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是《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所规定的中小微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确认的监狱企业、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实施采购后,没有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采购活动的,允许大型企业参加;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受本条要求限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广东省内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提供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提供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网页截图打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 (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777号(敦煌大厦)3楼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号开标室(体育中心东北侧)。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0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十二楼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号开标厅(体育中心东北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本项目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磋商文件。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购买标书签到表; 3)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 b)经办人如是供应商代表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4)磋商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收款单位: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帐号:4435520104000065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水湾支行 5)获取磋商文件咨询电话:郑先生:0756-8578198、18926960900(标书售卖) 6)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7)已经报名的供应商请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注册登记(已经登记注册的无需重新登记注册),否则影响中标通知书的发放。 2、本项目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全部由公告产生。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珠海市南水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朱艳敏联系电话:0756-7718606 联系地址:珠海市高栏测绘所大楼二楼办公室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西路777号(敦煌大厦)3楼 联系方式:0756-85781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学兰(项目咨询) 电 话:0756-857816618926961296 发布人: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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