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JG2023-5806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10月11日0时0分~2023年10月31日11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06.287713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3.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3.9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1时0分-2023年10月31日12时0分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10月11日0时0分-2023年10月31日11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10月31日10时30分-2023年10月31日11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10月11日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招标代理: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联系人:何工代理联系人:林工联系方式:020-34818331代理联系方式:020-38293607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20-84892221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清淤修复部分) 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10月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清淤修复部分)已由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穗番发改投批[2023]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和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村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清淤修复部分)施工监理 2.1.2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 2.1.3工程建设规模: 2.1.3.1.本项目位于番禺区大龙街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村域总面积约6.53平方公里,村居面积约0.92平方公里,主要通过对建筑立管改造、完善村内管网系统建设等方式,强化污水源头收集,实现接管到户,从未端完善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建设,达到污水入管进厂,雨水优先散排入浅渠或海绵设施,就近进入河涌水系。主要工程包括:污水系统改造新建d200-d800污水管48.4865千米,dn110污水立管22.132千米d300-d1000雨水管11.7435千米,新建bxh=300x300雨水沟6.495千米,dn110雨水立管143.840千米,改造新建bxh=3000x2000雨水渠箱0.257千米。其中: (一)石岗东村 1.万石大街分区。主路上新建南北向d300-d500污水主管,片区内污水均由北向南排入市莲路d600市政污水管道。分区内现状万石大街为d500合流管、万石大街十巷为d800合流管、宁仁大街为d800合流管均保留作为雨水通道,收集片区内雨水由北向南排至市莲路d800市政雨水管道。 2.横浦大街分区。西片新建d400-d500污水管,由北向南,再沿市莲路向西,将污水排入市莲路d600市政污水管道;东片为现状d500污水主管收集片区内污水由北向南将污水排入市莲路市政d500污水管道。西片现状南北向d500-d800合流管保留作为雨水通道,东片现状d500雨水管收集片区内雨水由北向南排入市莲路d1000市政雨水管道。 3.振兴北路分区。振兴北路北侧村居范围内新建d400污水管,收集区域内污水排入振兴北路南d800污水主管道。振兴北路东西两侧d800雨水管,收集两侧巷道雨水后向南接入石岗东涌b×h=2000×1200渠箱。 4.石岗北路分区。路两侧现状南北向d500污水管道,收集巷道污水后排入亚运大道d1800市政污水管道。现状南北向d1800-d2000雨水管,收集两侧分区内雨水后向南穿亚运大道,最终汇入石岗东涌。 5.清河大街分区。分区北侧新建d500污水主管,收集区域内污水后向西接入现状d500污水管,再向北排入亚运大道市政污水管道。分区内现状d600-d1000合流管保留作为雨水通道,向西新建一段d1000雨水主管将区内雨水排入至石岗东涌。 (二)傍江西村 1.沙片直街分区。分区内污水自北向南排放,南侧新建东西向d400污水主管、南北向d400-d500污水主管,收集区域内污水后向南接入市莲路北侧d800市政污水管道。分区内现状为d600合流管保留作为雨水通道,片区内雨水由北向南排至市莲路d1200市政雨水管道。 2.中和东西路分区。分区内现状为d600-d800合流管保留作为雨水通道,收集分区内雨水后接入下游市莲路现状d1000-d1200雨水管后进入傍江西涌b×h=3500×1500渠箱,最终汇入傍江西涌。区内新建d300污水管道,接入现状d400改造污水管,由北向南将区内的污水收集后排入市莲路d800市政污水管道。 3.坎边大街分区。分区新建d300-d500污水管,收集区域内污水后向南接入市莲路d800市政污水管道。现状d1000合流管及b×h=1000×1100合流渠箱保留作为雨水通道,沿市莲路向东排入现状b×h=2000×1600渠箱。 4.凛边大街分区。新建d300污水管道收集分区污水,接入凛边大街五巷现状d400污水管道,最终排入富怡路d500市政污水管道内。分区内延凛边大街五巷新建d800雨水管道,向北将雨水排入富怡路d1000市政雨水管道。 5.岭南大街分区。新建d300污水管道,接入现状d300污水管道中,排入现状d400污水管道中,最终排入富怡路d500市政污水管道内。分区内现状主管道为d600-d800合流管保留为雨水,由北向南收集巷道雨水,排入岭南大街b×h=2200×2200渠箱。 (三)罗家村 1.主村分区。片区雨水主要通过巷道内新建b×h=300×300盖板沟收集后接入各主巷道合流管改造后的雨水管汇入罗家排渠最终排入罗家涌;污水主要通过各巷道内现状d300-d500合流管改造后的污水管、部分较宽巷道新建d300污水管接入渤海前街至罗家路的新建d600污水管进入市莲路现状d800污水主管。 2.英万西街分区。巷道内现状d300-400合流管保留为雨水通道,接入英万西街现状d500雨水管汇入番禺大道现状d1000雨水管;现状d200-300合流管改造为污水管,接入英万西街现状d500污水管汇入番禺大道现状d800污水管。 3.飞地分区。现状d400-500合流管保留为雨水管收集分区内雨水排入罗家涌;巷道内污水通过新建d200-300污水管道接入罗围街四巷现状d600污水管最终排至长堤东路现状d700污水管。 (四)竹山村 新建d300污水管接入安定大街现状d400污水管最终接入富怡路污水主管。巷道内d300-600现状合流管保留为雨水管,收集村内雨水排入安定大街现状d1000雨水管。 2.1.3.2.对石岗东村、傍江西村、罗家村、竹山村现状排水管网进行清淤修复。主要建设内容:①石岗东村对现状DN300~DN8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267.5米,增设检查井12座,其中:开挖修复204.5米,非开挖修复63米。非开挖修复主要采用局部紫外光原位固化内衬法、点状原位固化法。对现状DN300~2600×2000管渠清淤5061.3米;②傍江西村对现状DN300~DN10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249.8米,增设检查井8座,其中:开挖修复140米,非开挖修复109.8米。非开挖修复主要采用局部紫外光原位固化内衬法、点状原位固化法。对现状DN300~DN1000管渠清淤3278.5米;③罗家村:对现状DN300~4000×1900管渠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668米,增设检查井39座,其中:开挖修复323米;非开挖修复345米,非开挖修复主要采用局部紫外光原位固化内衬法。对现状DN300~4000×1900管渠清淤5422.1米;④竹山村对现状DN300~DN1000管道进行结构性缺陷修复66.6米,增设检查井3座,其中:开挖修复56.6米;非开挖修复10.0米,非开挖修复主要采用局部紫外光原位固化内衬法、点状原位固化法。对现状DN300~DN1000管渠清淤1367.4米。 注: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如果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内容不一致的,以图纸内容为准。 2.1.4工程概算:本项目概算总投资约19487.957403万元。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对包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控,其中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包括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监理人在监理规划中提出有针对性的监理措施,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情况的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扬尘防治措施。 2、工程施工图预算(或承包商投标报价书)和竣工结算审核,及协调等相关工作。3、对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附属临时工程项目施工进行监理。 2.2.3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期、施工阶段的监理工期、工程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期的监理工期之和: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期:从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为止; (2)施工阶段监理工期:从业主下达开工令或开工报告审批之日起至施工项目全部完工并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管理为止; (3)保修阶段监理工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管理完成之日起二年; (4)竣工结算期:从竣工验收完成开始至竣工结算完成为止。 2.2.4监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3062877.13元,其中: 建设工程部分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2913740.82元; 清淤修复部分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149136.31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相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各项对应限价的基础上自行报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监理资质的要求。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和使用的要求,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2总监理工程师: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且须是本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总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5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 3.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投标人已出具按照招标公告中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8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3.9投标人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日期(含本日):2023年月日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4.4开标时间:2023年月日时00分。 4.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登记,并从登记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6网上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月日00时00分至2023年月日时00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月日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分至2023年月日时0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开标开始时间为2023年月日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注:开标开始时间为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的结束时间之后,解密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5.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联系人:何工电话:020-34818331邮编:5114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文坡路8号8楼 联系人:林工电话:020-38293607、13129655380邮编:511400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异议受理电话:020-34818331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环城东路20号首二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4892221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景观大道7号2楼211室 邮编:511400 招标人(盖章):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工程建管中心 (广州市番禺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省广大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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