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海南西环铁路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X-2016-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1〕1408号)批复,原铁道部、海南省以《关于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806号)批复初步设计,原铁道部《关于开工建设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凤凰机场至三亚段工程的批复》(铁计函〔2012〕1242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工建设新建海南西环铁路海口至凤凰机场段工程的批复》(铁总计统函〔2013〕89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海南省人民政府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征地拆迁等第三方审价资金已经批准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该工程进行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重新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设计规模: 新建海南西环铁路为海南省境内新建双线Ⅰ级铁路,设计行车速度200km/h,正线全长345.213公里。线路自既有海南西环线海口站引出,经洋浦、昌江、东方、乐东、崖城,至海南东环铁路三亚站。总投资271亿元人民币,项目资本金占50%,由海南省出资30%,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70%;资本金以外的资金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2.2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Ⅰ级铁路 正线数目:双线 限制坡度:12‰ 速度目标值:200km/h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4500m,困难地段3500m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SS系列 闭塞方式:自动控制 2.3计划工期: 中标后,各项审价项目的工期与相应工程工期同步。 2.4招标范围 2.4.1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征地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Ⅱ类变更设计、甲供材料设备价差、施工单位自购材料价差等第三方审价咨询服务。 2.4.2主要工作内容: (1)对新建海南西环铁路征地(含永久用地和临时用地)和房屋拆迁费用进行审价; (2)对新建海南西环铁路“三电”及管线迁改费用进行审价; (3)对由建设单位承担费用的Ⅱ类变更设计开展审核工作; (4)甲供材料设备价差、施工单位自购材料价差进行审价。 2.4.3项目总投资为268.15亿元。 2.5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达到200万元人民币以上(联合体主办方具备即可),执业五年以上,且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具备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2013年~2015年,下同)企业经营收入年平均500万元及以上;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工程的能力。 3.3业绩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以业务约定书或合同为准,分公司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或合同,可以作为总所业绩证明材料,铁路局的业务委托文件可以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3.3.1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铁路项目或类似项目征地拆迁(征地和房屋拆迁)、“三电”及管线迁改工程等审价咨询的业绩。 3.3.2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造价审价工作。 3.3.3投标人近三年内完成过铁路工程或类似工程材料设备价差审价工作。 3.3.4投标人近三年完成的第三方审价项目中,有单项审价总额超过5亿元及以上的项目。 3.4信誉要求 3.4.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承担过的有关审计审价工作中未出现过重大审计审价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3.4.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4.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期、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情况。 3.4.4近三年履行合同过程中不曾违约或因自身责任被逐。 3.5人员要求 3.5.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造价师或注册会计师,10年以上执业经历,应主持并完成过铁路建设项目或类似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迁改工程审价工作。 3.5.2项目组成员中应配备专职人员,专职人员不得少于10人,其中至少包含6名注册造价工程师、2名注册会计师;提供注册证书、社保证明。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其他人员可以是外聘人员,但需有外聘合同。 3.5.3项目主审人员应有注册会计师或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注册会计师有从事财务审计、资本验证,注册造价师有从事工程造价预(决)算审核和材料价差审价等相关工作的经历。 3.5.4上述人员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已在其他项目任职的,需提供其任职结束或辞职的证明材料)。 3.6利益冲突 与本项目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或直接利益关系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为造价咨询单位。 3.8未在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9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3.10没有其他被法律所禁止参加投标活动的。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8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报名表(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模板)、交易中心交易卡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电汇、网汇(不接受个人汇款)至下述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 银行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100922109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5.3招标人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5.4原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继续参加本次投标,请于本次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带齐相关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免费更换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9时00分至2016年9月8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8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纸质及电子文件,电子文件须用1G以上U盘递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www.chinabidding.com.cn)、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gzggzy.cn)、铁路建设工程网(网址:www.rebcente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玉沙路5号国贸中心25层 邮编:570125 联系人:郭琦 电话:0898-31680502、13976962666 传真:0898-31680519,0898-31680505 电子邮件:hnxhtlzb@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海口新海航支行 户名: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账号:4600100253605988888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编:100036 项目经理: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10394443909444204) 联系人:庞工、郭工、区工 电话:15813384741、020-87623263 传真:020-61335253 电子邮件:crmscgz01@163.com 海南高速铁路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