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罗县石湾镇沙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已由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博府发改[2017]5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罗县石湾镇水利所,建设资金来源已确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工程编号 项目名称:博罗县石湾镇沙河综合整治生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全长约4.3km,起点为罗浮山东江大桥,终点为新建石湾中学,主要任务是堤岸整治、堤身防渗处理、河岸水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其中,新建堤岸1797m,堤身防渗处理616m,水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约15.0万m²。 本工程投资估算控制价11637.83万元,其中建安费9485.82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的施工监理及保修期监理。 2.3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验收结算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或以上)工程监理资质。 3.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聘任证明。 3.3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3.4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本次招标可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或以上)资质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若联合体,只对牵头单位要求) 4.1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用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于2019年11月4日至11月8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盖单位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一式二份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4)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证书、聘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5)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投标人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的网页。(6)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7)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即可。 4.2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前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中完成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活动安排”。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博罗县石湾镇水利所 地址:博罗县石湾镇里波水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0752-6900992 招标代理机构:华联世纪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医国后街1号大院自编1号6-8层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3760879034 2019年11月4日 联合体协议 和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项目名称)投标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容的职责分工如下: 4.1联合体牵头人承担水利工程监理工作; 4.2联合体成员承担市政工程监理工作; 5、联合体由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联系。 6、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在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分摊,或由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具体协商确定。 7、联合体各方当事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一切义务,同时按照内部工作范围划分的职责,各自承担自身的责任和风险。 8、联合体牵头人须在投标文件上按其要求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无需联合体共同加盖公司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私章)。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9、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未中标或者中标后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10、本协议一式三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成员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