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盟产业园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盟产业园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已由湛江奋勇高新区经济发展与科技局以湛奋经科[202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区管委会统筹解决,招标人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盟产业园中部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湛江市奋勇高新区 2.3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奋勇大道升级改造及新建工程,本道路属于规划华侨大道的一部分,总体呈东西走向,西起雷州八中,东至国道G207,道路全长1.88km,道路红线宽度40m,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60km/h。本项目的服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等。 在保证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必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投资额度和要求严格控制,实行限额设计,严格控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的变更,确保工程概、预算不突破限额目标。 本项目总概算:10919.67万元。本次总招标控制价为:9208.4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为8509.60万元,设计费为197.49万元(不含勘察及初步设计部分),预备费为501.38万元。 工程最终建安费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设计费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价为基数,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0号)计算,以财政部门审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对建设工程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源、环境等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论证,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包括:现场踏勘、施工图设计、施工预算编制、施工图交底等,且保证施工图纸通过施工图审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材料及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编制工程竣工材料和工程(结)决算、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工程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本项目经审查的施工图及财政审核中心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内容。 上述工程采取分期分批建设,并分期分批进行结算,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结算价为准。具体分期分批建设及结算计划,由发包人确定,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 项目施工期间,如因相应单位工程或相应路段尚未全部具备施工条件,发包人有权单方决定暂缓相关单位工程或相关路段的施工,发包人不构成违约,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并依照合同协议书、专用条款履行有关义务。涉及施工工期延误问题,施工工期可据实顺延,但不作任何补(赔)偿。 2.5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5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5日历天,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1)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单位: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 3.5.项目管理机构包括 (1)设计单位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或路桥或道路)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资格。 (2)施工单位拟投入项目架构主要人员要求: 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拟派的施工负责人为本单位职工且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除施工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各1名外,其他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施工方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只能担任一个岗位,不得兼任。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及2020年3月份至5月份社保证明复印件。 3.8关于联合体投标: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须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9投标单位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施工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须是本单位企业库中的在册人员,在登记时及中标后,该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能兼任其它项目。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登记申请将不予受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由主办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登记资料(详见附件二)于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4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40号窗口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伍佰元(¥500.00),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5.投标经济补偿 5.1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所有投标人均不作任何投标经济补偿,其投标费用自理。 5.2招标人有权使用未中标或者放弃中标单位的设计技术方案。所有投标人应保护招标人使用其设计技术方案不能受到来自第三方的侵权诉讼或索赔,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中标人负责设计技术方案修改和优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费用中。 6.确定投标人的办法 6.1凡提供符合要求的登记资料的均可成为投标人。 6.2合格的投标单位不少于3个,大于或等于3个均可直接参加。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重新组织招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开标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00分。 7.2开标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 7.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8月21日09:00分。 7.4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独立体或联合体主办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4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7.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如需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补充,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759-815602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旷怡联系电话:0759-3130991 招标单位:广东惠侨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31日 附件一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施工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各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份。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