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监理,业主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标段一: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监理(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 标段二: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监理(白云区、荔湾区、天河区) 标段三: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监理(白云区、越秀区、荔湾区) 标段四:2020年排水管网大中修及管网类技改项目维修监理(荔湾区、海珠区、番禺区大学城) 2.2建设地点:广州市中心城区。 2.3标段划分:4个标段。 2.4项目规模: 本工程包含排水井(含井体、井座)的维修改造,排水管渠的维修改造(含已建排水设施结构性缺陷修复及技术改造),排水管渠错漏混接整改(含临时拆装封堵、抽水等措施),排水管渠疏浚,排水闸站类设施维修改造。项目具有维修任务分散性、应急性等特点,部分任务需要采用非开挖修复管道技术等。排水管道最大管径大于1.5米。 2.5监理范围: 按招标文件、各项监理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招标过程发出的文件承担合同范围为完成本工程等施工图纸所包含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等全过程监理服务,负责审定维修改造施工方案,并对施工质量、进度、资金(含工程概、预算审核、进度款审核、变更签证造价审核、结算审核、工程投资控制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保修责任等进行管理等,并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监理人须配备具备相应资格的造价审核人员负责审核维修改造施工预算;监理人须在项目所在区域设置监理部。 2.6监理服务期限:(1)监理合同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365天,本合同期是指委托人下达监理任务的期限。 (2)监理服务期:从监理人与发包人签订监理合同起算,至本合同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并办妥本合同工程结算(此处结算指发包人或经发包人确定的第三方造价咨询单位审定的结算),且双方的责任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2.7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71万元,各标段控制价为117.7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业绩、人员配置等监理能力: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按国家法律经营。 ②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和《投标人廉洁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与本招标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3)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已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自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上述时间内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次招标采用无纸化电子投标,有关广州水务工程无纸化电子招投标的操作手册可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栏目下载。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9日10时00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注: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5.2开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上发布。本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7.1招标单位: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20-34397651 7.2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吴工联系电话:020-83842351、15986398604 7.3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投诉电话:020-34397545 8.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1当4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6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6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诚信评价 本次招标的诚信评价分数占总得分的20%。诚信评价总分采用诚信评价信息系统在投标登记第1天(无纸化招标资格后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第一天视同为投标登记第1天)所在季度的上一季度公布的分数,以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站(http://121.8.226.19/gzswcx/index.jsp)中的“诚信排名>>监理—给排水”排名为准。未入库企业或在广州市水务工程企业信息库及诚信中心网中尚无诚信排名的投标人,其诚信评价分按40分计算。 招标人: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峤达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