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柳线青山庙至岩泊渡区段栅栏封闭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C-2020-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焦柳线青山庙至岩泊渡区段栅栏封闭工程根据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焦柳线青山庙至岩泊渡区段栅栏封闭的函》(广计更批〔2019〕0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技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工务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对焦柳线青山庙至岩泊渡区段栅栏封闭工程施工总价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湖南省慈利县境内,在焦柳线青山庙至岩泊渡区段(K897+663~K904+990)新建栅栏封闭。总体采用1.8米高度钢筋混凝土防护栅栏封闭,防护栅栏设置在用地界以内0.5米处,栅栏顶部加装0.5米刺丝滚笼;对于部分纵坡大于36°地段、隧道进出口地段、改建困难地段采用1.8米高度的金属网片防护栅栏,其设置位置须满足倾倒后不侵入限界及避车要求。 2.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程内容:焦柳线青山庙至岩泊渡(K897+663~K904+990)区段新建栅栏封闭。其中新建混凝土栅栏12652米,高度1.8米,栅栏顶部加装0.5米刺丝滚笼12652米;金属栅栏2416米,高度1.8米等施工图全部内容。 工程施工主要内容:新建混凝土栅栏12652米,高度1.8米,栅栏顶部加装0.5米刺丝滚笼12652米;金属栅栏2416米,高度1.8米。 2.3工程施工重难点工程:本项目为既有营业铁路线路封闭,地形复杂,部分区段依山傍河,材料运输、施工难度较大;外部环境较为复杂,需要协调多方解决现场问题。本项目根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属邻近营业线C类施工。 2.4其他:工程总投资约804.9334万元;建设总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投标人近5年内完成过类似铁路施工项目,已竣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铁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总工程师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从事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3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3年以上。 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合作履约记录。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未在国铁集团或铁道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5)未在广铁集团通报的停标处罚期内。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而处于停标处罚期内的。 (7)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国铁工程监〔2018〕76号)及铁路总公司有关文件执行。对纳入国家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在公布期限内,不接受其投标。被记录为严重失信行为的当事人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扣减一定信用分值。投标人为依据国家有关失信联合惩戒规定确定的失信被执行人等的,失信被执行人等在公布期限内参加投标的,扣减一定信用分值。以投标截止日“评标委员会”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作为评标时的判断依据。 (8)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1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5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管理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铁路建设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建工函[2016]39号)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发包人出具的投标人业绩、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证明材料,具体格式见公告附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9月21日9时00分至2020年9月2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单位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采用银行汇款,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网汇至招标代理指定账号(不接受个人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并将汇款凭证及项目联系人、联系人手机号码、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信件往来的邮寄地址发送至我司邮箱crmscgz01@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 招标代理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005007 4.3本次招标文件获取仅采用网上形式,不采用现场发售、邮购等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0月15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0月15日10时00分。 5.2开标时间:2020年10月15日10时00分。 5.3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5.4纸质投标保函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资料和含电子投标文件的U盘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工务段 地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张家界工务段 邮编: 427000 联系人: 黄胜智 电话: 13707447706 传真: 07442145555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7层 邮编: 项目经理: 100036 朱文穗(招标师证书编号:10394443909444204) 投标登记联系人: 刘工13600487989 项目业务联系人: 区工15975579795 财务发票联系人: 温工18127440070 电子邮件: crmscgz01@163.com 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工务段 2020年9月17日 附件一 投标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由(发包人)于年月日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承包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通知书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身份证号:。 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接收日期为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工程质量。 或项目正在施工。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人地址: 总监理工程师: 联系电话: 附件二 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由(发包人)于年月日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承包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通知书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接收日期为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身份证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经理。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人地址: 注:如项目经理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附件三 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 (项目名称)由(发包人)于年月日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承包人)发放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编号:),通知书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为:,身份证号:,项目于年月日签订合同协议书,合同价格为。 项目的开工日期为年月日,接收日期为年月日(竣工验收日期为年月日)。 或项目正在施工。 姓名,身份证号:,于年月日 至年月日在(项目名称)任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特此证明。 发包单位名称(盖章) 年月日 发包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发包人地址: 注:如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中途变更,请提供变更材料:①承包人任命文件②发包人同意变更批准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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