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已由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以《关于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立项(代可研)的批复》(华南蓝天发〔2020〕6号)批准建设,由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出资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项目经理部(业主委托的管理单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施工。 2.2项目立项批准文号:《关于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立项(代可研)的批复》(华南蓝天发〔2020〕6号)。 2.3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投资总额约977.75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2座500m³地上立式内浮顶锥底航煤罐,1套油气回收装置,1座300m3事故池,1座9m3隔油池,1座室外箱式变压器(250kVA);(2)更换机场油库现有装卸油棚内2台过滤分离器、2台流量计,更换航空加油站内1台过滤分离器,更换4台阀门;(3)拆除现有隔油池及事故池;(4)配套建设总图、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自控、弱电等设施。 2.4项目地点:信阳明港机场。 2.5招标范围:(1)除无损检测、高压电气施工外,招标图纸所示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其中自控部分包含现场与自控相关的仪表设备安装(不含采购),不含控制室内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通信部分包含视频监控中的土建、管沟开挖、线缆铺设、线缆穿接、摄像机立杆和支架部分;(2)除甲供设备材料(详见甲供设备材料清单)外,其余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约定可以调整的除外)包工、包料(含设备)、包安装、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的方式进行发包。 2.6计划工期:120日历日(暂定:自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4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存续,具有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经营能力未受限制,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必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2级或以上)。 (3)投标人业绩良好,近三年内无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其它不良记录,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是指2017年6月1日至今; (4)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须为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含以上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书面承诺;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派驻本项目的专职安全负责人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投标人至少为其缴纳了24个月以上的社保费用。 (5)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连续盈利;提供2017-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成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具有足够的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和投标人项目经理近三年在检察机关无行贿记录; (8)近三年无串通投标、骗取中标行为; (9)近三年未因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条、第77条的规定,以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而被行政监督部门驳回的; (10)近三年与招标人及其关联公司合作过的项目在投标、施工和维修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不良记录情形具体包括如下方面: ①行贿评标专家等影响业主公正招标的行为; ②经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的法律文书确认的,或者经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或者经违约方自认的,在工程质量、工期、维修等方面有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违约是指因违约给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③存在转包、违法或违约分包、再分包或擅自委托制造行为; ④出现过较大等级以上的安全事故; ⑤其他不良记录情形:因招投标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业绩等被项目业主(法人)或项目业主(法人)委托管理单位通报列为不接受的投标单位。 (11)按照以下要求提供相关查询事项: ①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页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③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已经公布的不良行为记录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违反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或强制性标准和执业行为规范,经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执法监督机构查实和行政处罚,形成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4.投标登记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登记资料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或将登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发送至chenjingren@ebidding.com)进行投标登记。 登记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https://zbtb.caac.gov.cn)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20年11月25日至2020年12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当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6日10时30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13开标室(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信阳明港机场应急供油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郑州市航空港区迎宾大道10号 联系人:李强 电话:0371-68511022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7楼 联系人:陈镜任、黎子潜 电话:020-37860766、3786075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号:12090569061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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