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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在建项目
网站首页 >> 频道首页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基 本 资 料
工程编号: JG2021-11204
工程名称: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工程类型: 其他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所属省市: 广东 所在地区: 广州
招标单位: 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1-06-23 15:32:26.0 浏览次数: 778
详 细 内 容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项目编号:JG2021-11204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
投标登记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9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否
保证金金额(万元):5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524.825317
投标人资格条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由投标人按《投标人声明》格式进行承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②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③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⑤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⑥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⑦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9时0分-2021年7月13日10时0分
开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6月23日0时0分-2021年7月13日9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1年7月13日8时45分-2021年7月13日9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新闻发布厅(中心本部)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招标代理: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徐工代理联系人:薛工、邓工联系方式:020-22905694代理联系方式:020-8329271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监督电话:020-22905690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招标公告
招标单位: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6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穗发改批【2020】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基坑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基坑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总建筑面积38871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2522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13650平方米。基坑支护周长约285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13.00m。拟建一栋综合楼及配套公用设施,综合大楼设置三层地下室,地上八层。基坑支护采用地下连续墙和内支撑结构,本次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一级。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
2.1.3工程建设地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位于广州市荔湾区多宝路63号,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东临龙津西路、西关培英中学,西侧为荔枝湾路,北侧临近荔湾湖,南侧为多宝路。
2.1.4工程总投资:项目总投资约5084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7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60万元,预备费1776万元。
资金来源:市基本建设统筹资金。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2招标范围: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技综合大楼项目进行基坑监测。
2.2.3招标内容:包括基坑监测等。
1、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平面基准网监测、高程基准网监测、连续墙顶部水平位移监测、连续墙顶部竖向位移监测、连续墙深层水平位移监测、支撑轴力监测、支撑轴力监测、基坑周边地表沉降监测、周边建筑物倾斜监测、建(构)筑物裂缝监测、立柱沉降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土体侧向变形监测、建(构)筑物沉降监测及观测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工作要求:(1)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申报监测及观测方案,并确保监测及观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2)服务范围除以上工程监测、观测、试验工作外,还包括:
①根据《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启用地下工程及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中标单位需配合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中标单位需按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规定,开通基坑监测数据管理系统账号,配备能实时上传监测数据的相关仪器设备,并具备将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广州市地下工程和深基坑安全监测信息管理系统的能力及经验。
②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监测、观测工作的协调,申报监测及观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监测、观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
③在进行监测任务的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建设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④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如需通过连接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
2.3招标控制价:5248253.17元
2.4服务期:从中标单位进场至完成所有监测、观测项目且技术成果通过审批,监测、观测工作进度必须满足现场施工和招标人的要求。
2.5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监测及观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监测、观测服务,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监测、观测报告。中标人监测资质不能涵盖的项目报招标人批准后由中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并取得相应管理部门的确认。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CMA计量认证范围覆盖招标主要内容,由投标人按《投标人声明》格式进行承诺),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香港专业人士参与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规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④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声明中承诺);
⑤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⑥投标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
⑦投标人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6月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1年06月日00时00分至2021年07月日时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2.1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4.2.2开标时间:2021年07月日时分。
4.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1)电子招投标操作流程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2)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4.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可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07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1年07月日时分至2021年07月日时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2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等媒体发布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工程建设监理
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 地址:广州市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邮编:510006 邮编:510100
联系人:徐工 联系人:薛工、邓工
电话:020-22905694 电话:020-83292716
8.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广州大学城内环东星运路1号电话:020-22905694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监督电话:020-22905690
附件一:《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 广东电白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2 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广州市裕建工程有限公司
4 广州市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资格审查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本公司未被纳入联合惩戒范围;本公司近二年(从招标公告发布年度起逆推2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和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按照合同和招投标文件规定履行义务,并同意招标人将其履行合同、招投标文件义务的履约情况和不诚信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由招标人做出的违约责任处理决定等)在招标人网站和建设项目业主网站及其他媒体上公开披露,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不利后果均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八、本公司承诺:我单位CMA计量认证范围覆盖(项目名称)的招标主要内容。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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